萑城校区食堂招标公告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师范学院委托,将对其蕉城校区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项目编号:FJSHYZB-2017-66
2、招标项目:见下表。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

服务地点

招标内容及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1

1-1

蕉城校区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2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宁德师范学院

陈老师
  13559608168

3、最高限价:本项目对服务实体实行“零租赁”。
4、供应商资格要求:4.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餐饮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服务项目的类别。(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必须是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的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②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③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4.4、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5、投标供应商近三年餐饮经营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中)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作出专项明确承诺,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4.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即食堂承包经营的项目经理)的材料;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的资质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员工,并提供2017年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保、医保的证明材料;

②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具有2年以上(含2年)食堂经营管理经验(须有业主方证明);

③符合从事餐饮业健康要求(提供有效期内健康证复印件);

④无不良社会记录;

⑤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文化程度(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⑥投标截止时间前2年的经营管理期间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承诺;

⑦若在承包期内因工作调动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必须重新提供项目经理的以上6点相关证明材料。

4.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1)供应商必须以自身的名义,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以转帐、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达我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其他方式、他人名义、以及逾期汇达的一律视同无效,其报价将被拒绝;(2)供应商需按本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6、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公开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投标供应商对公开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公开招标文件的提供期内或者提供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7、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勘察现场,由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勘察。

在2017年7月7日09:00—16:00至2017年7月13日09:00—16:00期间(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进行现场勘察,其余时间不进行现场勘察,各潜在供应商可事先与采购人联系现场勘察事宜。

潜在供应商进行现场勘察时应随带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场勘察完毕,采购人管理部门将在已勘察过的潜在供应商的单位介绍信上确认已勘察过现场,确认后的单位介绍信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正本中递交。

未提供已参加过现场勘察证明文件的不得参与投标,否则即使其已递交投标文件,其投标仍将被拒绝。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13559608168  

采购人地址: 宁德师范学院蕉城校区校内

注:1、投标供应商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考察,以获取须由自己负责编制经营策划方案和拟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己负责承担。

2、在现场踏勘中由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使各投标供应商能够利用采购人现有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8、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其他具体详见公开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0日09:30: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7年7月20日09:3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开标大厅)
12、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传 真:0593-2898883       邮 编:352100     E-mail:fjshyzb@163.com
  项目经办人:叶浩、小缪 联系电话:0593-2916316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4、其他说明:
1、发售公开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30日起至2017年7月6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时(节假日除外);
2、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3、公开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2)异地的供应商通过传真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项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2”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至FJSHY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5
、购买公开招标文件与投标保证金款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帐号:35001682433052537321

收款单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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