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修订)

宁德师范学院校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2016年3月30日修订)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校务公开工作,推动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更好地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大局服务,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关于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总结我校几年来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对原《宁德师范学院校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现予以公布。

一、实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义

实行校务公开是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教育,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的重要措施,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有利于加强教职工的民主监督,推进校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密切学校的党群、干群关系,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教育事业的更好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承办单位和形式

凡是与学校管理、教育改革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一) 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收费公开。

(1)收费公开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教材的使用,社会捐赠的款物等。

(2)主办单位:财务处、教务处。

(3)公开形式:新生入学须知,校信息公开网,财务处、教务处网页,公告栏公告收费许可、收费一览表、收费校长公告等。

2.招生事务公开。

(1)公开内容:包括招生计划、生源和政策,享受照顾录取的政策规定和学生名单,录取的分数线。

(2)主办单位:教务处。

(3)公开形式:招生简章、录取通知、校信息公开网、招生办录取查询网页、学生手册等。

3.学生管理制度、办法公开。

(1)公开内容:包括学生奖、贷、助学金的办法和名单,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毕业生分配、困难补助、减免学费以及评优评先、奖惩等。

(2)主办单位:学工处、教务处。

(3)公开形式:校信息公开网、学工处网页、《学生手册》、公告栏等。

(二)向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1.财务管理公开。

(1)公开内容:包括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正常收费,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社会捐赠,投资收益,房屋租赁和劳务费收入;财务支出;专项资金补助,教学、科研经费、教学奖教基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2)主办单位:财务处。

(3)公开形式: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校信息公开网、公告栏公告等。

2.工程建设项目公开。

(1)公开内容: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行招投标。对工程项目的审批过程,资金来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工程总造价,以及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算等实行公开。

(2)主办单位:资产后勤管理处。

(3)公开形式:公开招标、邀请公告、校信息公开网、资产后勤管理处网页等。

3.大宗物资。

(1)公开内容:包含办公用品、教学仪器、图书资料、设备。

(2)主办单位:资产设备管理处、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3)公开形式:公开招标、邀标公告、政府采购招标网、校信息公开网、相关部门网页、公告栏等。

4.教职工奖惩公开。

(1)公开内容:包括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和结果;对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2)主办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处、党政办、人事处。

(3)公开形式:公告栏、校信息公开网、相关部门网页等。

5.干部人事工作公开。

(1)公开内容:包括机构改革方案;干部考察与任前公示;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延退、返聘,晋级晋职,校内工作变动;选留毕业生,公派出国进修访问;职数、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评委会人选、申报者实绩,确定推荐人选等。

(2)主办单位:党政办、人事处。

(3)公开形式:公告栏、相关部门网页等。

6.廉洁自律公开。

(1)公开内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规定及执行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民主生活会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等。

(2)主办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处、组织部。

(3)公开形式:廉洁工作会议或民主生活会会议通报、公告栏、相关部门网页等。

7.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

(1)公开内容:包括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津贴、福利分配方案;住房调整,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教职工帮扶情况;计划生育管理情况等。

(2)主办单位:党政办、人事处、财务处。

(3)公开形式:公告栏、相关部门网页等。

三、开展校务公开的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制度,全面协调校务公开工作。各系也相应成立系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系务公开工作。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和制约机制。既要引导、组织教职工更好地参与学校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又要支持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调动管理者、教职工的积极性,确保校务公开健康有序进行。

3.结合实际,重在实效。校务公开的要害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应从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讲究工作实效,采取不定期公开或根据事项发生的阶段性时段公开。进一步加强教代会的评估工作,建立和健全教代会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制度,以此带动校务公开质量的提高。要严格校务公开的时限,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

4.加强监督和检查,使校务公开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监督电话:0593-2786966

宁德师范学院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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