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公 示

根据《宁德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宁师院[2013]22号)文件精神,经各系申报,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拟推荐艺术系、化学系为“201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推荐王中妍、李慧娟、卓敏、李晶晶等4位同志为“201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艺术系、化学系、经济管理系三个单位为“2014年签约率先进单位”。现给予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3月19日-22日

公示电话:2955135(校纪委)

2998069(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学工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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