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办文、办会、办事程序的规定

宁德师范学院

办文、办会、办事程序的规定

为规范各项工作行为,形成高效有序的工作系统,使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就我校办文、办会、办事有关程序规定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办文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一)党政办公室是学校公文处理的综合职能部门,收到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送来的公文(包括文件、函件、领导批示件、会议纪要等,下同),要进行签收、登记、编号、盖收文章、填写阅办单,并提出拟办意见,送学校有关领导批示后,及时交相关部门办理。各系、各部门收到校外单位来文,应及时交党政办公室按照公文阅办程序处理。

(二)学校各单位的重要事项都应形成书面公文或材料。各单位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要先送到党政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涉及几个部门的要先行协调,并提出协调意见;然后送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示后,及时交相关部门办理。校领导批示件的原件要留办公室归档,复印件交相关部门办理。

(三)实行公文限时办理制度。党政办公室应及时将公文呈送校领导阅批,校领导阅批后办公室要及时交相关部门办理,相关部门应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急件、特急件应随到随送随办。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因故逾期未办理,必须说明原因。对于无故拖延、压办的要给予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四)公文应严格按规定程序传阅。传阅件一般按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签拟的阅文对象,依序传阅,特殊情况下按“谁主管谁先阅,谁在家谁先阅”的原则处理。

(五)职能部门为校党委或学院起草的公文,特别是制度性、政策性公文,职能部门负责人、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都要依次认真审核、修改,分别在核稿人、会稿人等栏中签名,根据上级文件起草的公文,应附上有关文件,然后送主要领导签发。

(六)要精简文件,分类行文,改进文风。能不发的文件不发,能合并的文件合并,可发电子文件的不发纸质文件。要严格控制以校党委和学院名义下发的文件数量,有些文件应分类别行文,或授权以党政办公室名义下发。以党委和学校名义下发的文件,分别由书记和校长签发,分类文件由分管校领导签发。文风要求表述准确、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

(七)代表学校对外报送的公文和材料,须经职能部门负责人、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核,送分管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批准后再行报出。未经学校允许,各单位不得擅自向外报送公文、材料及相关数据。

(八)涉密文件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收取、登记、保管、传阅,定期按照要求及时清退。

(九)各系、各部门收到文件后,参照学校办文程序,要进行签收、登记、编号、填写阅办单,并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示后,及时交由相关人员办理,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并归档。

二、进一步规范办会程序,提高会议质量。

(一)学校会议一般分为党委会议(包括党委办公会)、校长会议(包括校长办公会)、专题办公会议以及各类工作会议。党委会议一般两周开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星期四下午;校长会议一般每周开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星期三下午。党委会议和校长会议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专题办公会议和各类工作会议酌情召开。

(二)学校党委、校长及各部门召开会议,应本着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减少数量,压缩时间,控制规模,节约经费,严格审批,端正会风,能精简的会议坚决精简,能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可电话通知的事项不再安排会议,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三)党委会议或校长会议是学校的决策性会议,由书记或校长主持,党政办公室负责办理会务。党政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应根据校领导确定的议题,提前两天通知相关部门作好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准备会议材料的部门应提前一天将材料送到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及时送达校领导和相关部门。

(四)有关部门需提交校党委会议或校长会议研究的事项,应提前一周填写《宁德师范学院党委会议、校长会议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汇报材料,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提前交党政办公室汇总,党政办公室提请校主要领导审定后予以安排。对涉及几个部门工作的议题,牵头单位报送《宁德师范学院党委会议、校长会议申报表》和有关材料之前应与有关部门会商,签署会商意见。会议的议题和提交会议审议的文件及汇报材料,由党政办公室提前一天分发与会校领导。各位校领导按照议题的内容认真准备发言意见。会上汇报与讨论发言力求简明扼要。

(五)专题办公会议由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由党政办公室或职能部门办理会务,主要有三类:一是为党委或校长会议做准备,特别是需要事先协调的问题,应在专题办公会协调清楚;二是抓好党委或校长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细化具体措施,落实具体承办人和办理时限;三是研究部署分管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六)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全校性会议和需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由主办单位填写《宁德师范学院其他会议申报表》(见附件2),经由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提交党政办公室统筹安排。如设主席台,一般只安排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就座。各类业务会议由校分管领导审批,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发布通知并组织,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召开各种业务会议,除分管校领导出席外,一般不安排其他校领导参加。各类学术会议由承办单位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协助。临时决定召开的会议,一般以电话形式通知。

(七)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党委会议、校长会议记录,重大事项应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并根据会议纪要议定的事项,抓好督查落实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党政办公室和有关领导反馈。

(八)其他重要会议由会议召集单位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归类存档,并按照会议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一)各部门对需要由学校决定办理的事项,要事先报方案,包括办理此事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办单位、经费预算等,报分管领导审核,经学校会议或主要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尽职尽责及时处理,不得等待、推诿。如确属无法自行决定的重大问题,应先行认真研究,提出意见,经党政办公室提请校领导批示。

(三)各部门之间要主动协商办事。涉及几个部门的工作,主办部门应负责与其它有关部门会商解决。经会商仍无法解决的,视问题的性质,由党政办公室协调,或由党政办公室办报请学校党委或行政领导决定。

(四)各系要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本岗职责。对涉及一个或几个部门的事项,应直接与有关职能部门协商解决,除紧急情况外一般不要越过职能部门向校党政领导直接请示;如有关职能部门决定不了,由该部门按第二、三条规定程序办理。

(五)教职工个人的工作、生活待遇等问题,一般由所在单位解决。所在单位无法解决的,由所在单位组织出面与有关职能部门协商解决。如确需向校领导反映或申诉的,可通过党政办公室转送报告或安排面谈。学校领导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工作或问题,该部门和单位要迅速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重大事件必须及时上报。

(六)需要校领导签批的请示、报告、财务报表、协议、出国证明、贺信、贺电及其他材料,一般由各单位统一报党政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程序送校领导审阅签批。

(七)精简各类活动。确实需要以学校名义举办的活动要经学校批准(《宁德师范学院重要活动申报表》见附件3),需邀请校领导出席业务活动或礼仪活动,活动主办者应向党政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请示校领导并统一安排。校领导收到活动主办者直接发送的请柬,应告知党政办公室。

(八)学校领导在召开党委会议、校长会议及其它重要会议期间,原则上不处理各部门的日常事务,如遇紧急情况须经党政办公室请示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会处理,不宜直接进入会议室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九)各系、各单位重大事项报告或需由校领导审批经费的,应由单位负责人直接呈送与说明,不宜由当事者直接找校领导。

(十)教职工、学生及外来人员找校领导的,要经过党政办公室请示领导后安排会见,不宜直接到领导办公室打断正常办公秩序。在有关部门办事期间,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认真接待,热情服务,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宁德师范学院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申报表

2.宁德师范学院其他会议申报表

3.宁德师范学院重要活动申报表

附件1

宁德师范学院党委会议、校长会议申报表

会议类别:

申请部门

负责人签名:

主要议题

列席单位

会议材料

附后

会商意见

办公室意见

分管

领导

批示

主要

领导

批示

注:本表用于各单位提交学校组织召开的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可在党政办网页上下载,填写好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党政办秘书科,并附有关会议材料。

附件2

宁德师范学院其他会议申报

申请部门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加对象

部门负责人

意见

党政办公室

意见

分管

领导

批示

注:本表用于各单位提交部门组织召开各类会议,可在党政办网页上下载,填写好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党政办秘书科统一安排。

附件3

宁德师范学院重要活动申报

申请部门

活动名称

活动内容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参加对象

部门负责人

意见

党政办公室

意见

分管

领导

批示

主要

领导

批示

注:本表用于各单位以学校名义举办的活动,可在党政办网页上下载,填写好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党政办秘书科,并附有关活动材料。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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