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要点

宁德师范学院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要点

一、扎实推进我校综合改革,在一些重点领域和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运用好14个专题改革调研的成果。要在调研报告的基础上,根据上级精神、外校经验和本校实际,再进行深入研究,修改完善,汇编成册。要把调研报告转换为政策性、操作性的文件。(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配合单位:各课题组)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贯彻落实我校上半年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扎实推进学制学分学时、专业设置、公共课程、专业课程、试验课程、课堂教学、考试方式、校本教材、教改立项、教学评价、教师评价、学生工作、对外合作、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改革。(牵头单位:教务处,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三)完善内涵建设目标责任制考评机制。一要完善考评指标体系;二是完善各系考评奖惩办法;三是完善机关职能部门考评奖惩办法。(牵头单位:人事处,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四)启动系级“五定扩权”改革。根据省教育厅同我校的签订目标责任制和有关监测考评指标,在测算前一年全校和各系主要投入和产出指标及生均师均数的基础上,制定系级“定目标任务、定人员编制、定经费包干、定成本核算、定奖惩措施、扩大自主权”改革试点方案,并选择领导班子较强的各种类型的几个系作为试点,取得经验,完善方案,逐步推广。(牵头单位:人事处,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五)深化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健全以岗位聘任为重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完善职称考核晋升机制,健全绩效工资制度,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牵头单位:人事处,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六)其他方面的改革,包括学生工作、科研工作、开放办学、服务社会、资产后勤、投融资等体制机制改革,要本着积极探索的态度,逐步出台并实施有关文件。(牵头单位:党政办,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二、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一)修订和完善学校章程。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参照教育部已核准公布的大学章程,修订和完善我校的章程,报省教育厅核准。(牵头单位:党政办,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二)修订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依法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牵头单位:党政办,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三)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扎实推进教授治学。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修订和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牵头单位:科研处,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四)修订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扎实推进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牵头单位:校工会,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五)建立和完善高校理事会制度,依法健全高校与社会的合作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建立并完善学校理事会制度,制定理事会章程,明确理事会在学校治理结构中的作用、职能。(牵头单位:党政办,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六)修订和完善其他规章制度。制定并完善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牵头单位:党政办,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七)坚持依法办学,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牵头单位:党政办,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八)健全学校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一是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牵头部门:党政办,配合部门:各系各部门)二要设立教师申诉或者调解委员会。(牵头部门:校工会,配合部门:各系、各部门)三要建立学生申诉处理机构。(牵头部门:学工处,配合部门:各系、各部门)四是健全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牵头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九)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学校法治文化氛围。一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治校意识与能力的培养。(牵头部门:组织部、人事处,配合部门:各部门)二要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牵头部门:人事处,配合部门:各系、各部门)三要加强和改善学生法制教育。(牵头部门:学工处,配合部门:各系、各部门)四要把法治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与水平。要完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明确学校领导班子、各系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要求与目标考核机制。学校指定一个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法律事务,综合推进依法治校,并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协助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学校的法制工作机构和法律顾问在学校的决策、管理过程中要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对学校出台的有关涉法文本要进行合法性评估、论证。(牵头单位:党政办,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三、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一)深化党的组织制度方面的改革。一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着眼于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加快推进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党内选举制度、党的委员会制度,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真正把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结合起来,把集思广益与统一意志结合起来。二是完善和严格党内生活制度。贯彻中央将要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决定》,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等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使党员干部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中健康成长。三是严明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保密纪律、外事纪律等等,切实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牵头单位:组织部、纪检监察审计处,配合单位:各党总支、各系、各部门)

(二)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以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健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种制度,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选好配强各系、各部门领导班子,抓好科级干部的选任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牵头单位:组织部、人事处,配合单位:各党总支、各系、各部门)

(三)建立健全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培养和引进人才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重点抓好学科带头人、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本校青年人才的培养,努力实现“125”人才工作目标。(牵头单位:组织部、人事处,配合单位:各党总支、各系、各部门)

(四)深化干部管理制度改革。要根据上级陆续出台的干部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规范用权的制度、在企业兼职的管理规定、家属子女在海外的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规范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管好领导干部秘书和身边工作人员的规定等等。从严管理干部,健全日常管理机制,包括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一旦发现苗头性问题,组织上要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方式,及时提醒帮助,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牵头单位:组织部、纪检监察审计处,配合单位:各党总支、各系、各部门)

(五)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一要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改进作风的核心问题。二要聚焦解决“四风”问题,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深入推进会议公文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三是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自上而下,以上率下,一级带一级。四是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完善督查机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牵头单位:党政办、纪检监察审计处,配合单位:各党总支、各系、各部门)

(六)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一要做好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的工作,积极探索以教研室、科研团队为单位建立教师支部,以班级、以专业为单位建立大学生支部。二要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工作重心转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师生、服务党员、服务社会上来。今后支部工作立项要以做好服务为重点。三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要把支委班子特别是支部书记选好配强。四要进一步健全系级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单位:组织部,配合单位:各党总支、各系、各部门)

(七)强化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一是规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范围,科学配置权力,合理分解权力,特别是要强化对一把手权力和对直接掌管人财物等高风险部门和岗位的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决策程序性规定、决策评估和听证质询及纠错机制,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要认真贯彻已出台的责任追究制度,如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围绕干部选拔任用、从严管理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强化责任追究。三是要加强反腐败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两责任”,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上,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坚持“两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为主;坚持“两覆盖”,在强化监督上,实现纪委派驻监督对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巡视监督做到对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坚持“两要求”,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惩治腐败的要求,体现预防腐败的要求;坚持“两重点”,重点查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处,配合单位:各党总支、各系、各部门)

四、扎实推进学校转型发展

(一)坚持需求与问题导向,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解决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同社会需求和学生需求“两个脱节”问题。一是师范教育要适应高考改革的需要,来确定重点专业和学科。二是工科专业要适应地方发展需要,围绕千亿产业集群,办好特色专业。三是应用文科类专业主要是为第三产业发展服务,要办精办优。要办好为新兴产业或新兴业态服务的新专业或方向。四是做好第二批6个专业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工作。五是做好拟申报设置新本科专业的有关工作。(牵头单位:教务处,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二)努力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一要依托宁德特色资源、特色产业,来发展学校的特色专业,努力争取一两个学科专业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同类院校前列。(牵头单位:教务处,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二要在科研和社会服务上办出特色,力争出一些有特色的标志性成果。(牵头单位:科研处,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三要加强学校特色项目的宣传,扩大学校对外影响力。(牵头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三)要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一要全面培养学生包括社会交往能力、生产实践能力和科学实验能力等三个方面的实践能力,特别是培养学生掌握学习和研究的方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二要组织开展第五届科技活动月、第四期“博雅讲堂”、团校第一期学生干部培训等活动,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与能力素质。(牵头单位:教务处、科研处、学工处、团委,配合单位:各系)

(四)要加强与地方、行业、企业的合作,共同培养人才。一要拓宽对外交流合作的渠道,争取每年新增一批合作伙伴;二要增强合作实效,选择一两个县市、行业、企业作为重点,采取一位校领导牵头、一个部门和一个系包一个县、或一个行业、或一个企业的方法,在实质性深度合作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包括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计划)、合作培养“双师型”师资,合作编写教材、合作办班培养人才、合作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开展科研等。(牵头单位:科研处、教务处,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五)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学生培养上,坚定办好本科教育的信心。一要真正一切围着学生转,把精力放在学生培养上,精心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二要完善教师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把教学工作、教书育人、学生成长作为主要标准。(牵头单位:教务处、人事处,学工处、团委,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六)开展校内项目效益评估工作。对学校重点投入的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项目和校内立项的科研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和效益评估(牵头单位:教务处、科研处,配合单位:财务处、各系)

五、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省委的要求,9月10日要完成集中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然后转入常态化。一是抓好整改落实。根据校党委的整改方案,对32条整改措施组织一次检查,对未落实的措施和项目抓紧落实。二是抓好专项治理。根据校党委有关专项治理的文件,对24项专项治理进行“回头看”,对未完成的项目抓紧治理。三是抓好建章立制。根据校党委下发的《制度建设计划》和责任分工,抓紧制定13类需要修订的制度和6类需要新建的制度。四是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校党委关于《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抓紧开好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五是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转入常态化工作。(牵头单位:组织部,配合单位:各党总支、各系、各部门)

六、抓好文明学校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一)各系各部门各负其责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照考评标准补缺补漏,做好有关材料的检查和准备工作,组织一次校园环境的清理整治。

(二)做好有关内容的宣传工作,让师生人人皆知。

(三)做好现成评估的工作安排。

七、其他工作

(一)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各项专项经费和社会各类融资资金,同时积极向财政争取提高生均经费拨款水平,力争接近省定标准。用好今年下达的专项资金,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财务处,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二)加快逸夫实训楼、体育馆、后勤与学生服务楼、食用菌实习基地、机械实训厂房、教师(人才)公寓、师生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抓紧图书馆学术报告厅等项目的功能性装修工作。(牵头单位:资产后勤处,配合单位:财务处、各相关系)

(三)做好校园绿化、食宿管理、医疗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为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提供良好的校园环境。(牵头单位:资产后勤处,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四)抓紧新校区消防验收工作,做好学校安保工作,建设平安校园。(牵头单位:保卫处、资产后勤处,配合单位:各系、各部门)

上一条:宁德师范学院办文、办会、办事程序的规定 下一条:宁德师范学院2015年工作要点

关闭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352100
Copyright &copy www.ndn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0024257号
主办单位:宁德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受理电话:0593-2786966   监督投诉:0593-2955135